【簡介】
外幣七天通知存款是指客戶在存入款時不約定存期,支取時須提前七天通知約定支取日期和金額的存款。
【業(yè)務(wù)規(guī)則】
1、起存規(guī)定:
類別 |
幣種 |
最低起存、通知支取及留存額 |
外幣現(xiàn)鈔帳戶 |
美元 |
1000元 |
港幣 |
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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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元 |
1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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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元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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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現(xiàn)匯帳戶 |
美元 |
1000元 |
港幣 |
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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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元 |
1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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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元 |
1000元 |
注:幣種如有變動,以當日公布為準。
2、客戶須按通知約定支取存款,根據(jù)支取日相應幣種掛牌公告的利率、支取金額和實際存期計息。
【計息規(guī)則】
1、按照支取日掛牌公告的相應通知存款利率水平采用逐筆計息法對年對月對日計算利息,實行利隨本清;
2、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額的,從原開戶日計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額的,予以清戶,按清戶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3、通知存款如已辦理通知手續(xù)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內(nèi)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內(nèi)不計息;
4、如遇下述情況,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
a、實存期限(天數(shù))少于提前通知期限。存款人提前七天約定支取七天通知存款,但支取時實際存期不足七天的,所支取的通知存款全部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
b、存款人對存入的通知存款不提前通知而隨時支取存款的,其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
c、存款人對存入的通知存款已辦通知手續(xù),但在約定的支取日以前或以后支取存款的為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提前或逾期支取存款,按其實際支取存款,以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
d、存款人對存入的通知存款已辦通知手續(xù),雖在約定日支取,但支取金額不足或超過約定金額的,不足或超過部分按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如實際支取金額超過約定金額,約定金額部分按相應檔次通知存款利率計息,超過約定金額的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如實際支取金額不足約定金額,實際支取金額按相應通知存款利率計息,不足部分按活期儲蓄利率計息,結(jié)合利隨本清的規(guī)定,則應付利息為按實際支取本金扣減不足部分計算的通知存款利息與不足部分的活期利息之和[計算公式:實付本息和=實際支取金額+(實際支取金額-不足約定金額部分)×存期×通知存款日利率+不足約定金額部分×存期×活期儲蓄存款日利率]。
e、存款人支取金額不足最低支取金額的,按支取金額、存限及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