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概述】
信用證是開證行依據進口商的申請向出口商做出的一項有條件的付款承諾。您作為出口商,只要提交了符合信用證條款和要求的出口單據,開證行就承擔了第一性付款責任。福建農村信用社、農商銀行在收到開證行開來的信用證后,可以為您提供包括來證通知、來單審核、寄單索匯等一系列服務。
【產品特點】
信用證是用開證行的銀行信用代替了進口商的商業(yè)信用,與托收、電匯等結算方式比較,降低了您的出口收匯風險。
您只要合理安排生產和裝運時間,嚴控單據質量,提交符合信用證條款和要求的單據,就會得到的付款保證。
收到信用證時,表明進口商已經基本落實了進口所需的手續(xù),您可以放心地履行出口義務。
【業(yè)務流程】
您與進口商確立買賣合同,并約定以信用證作為支付方式。另外,您可指定與您合作良好的銀行(如福建農村信用社、農商銀行)作為信用證通知行。
福建農村信用社、農商銀行在收到開證行開來的信用證后,將及時通知您。
您在收到正本信用證后,應仔細審核信用證內容,確定是否與合同及約定一致。如有模糊不清的表述或與合同、約定不 符 的地方,可以通過福建農村信用社、農商銀行向開證行聯(lián)系要求修改。
您應按信用證要求的裝期和效期合理安排,組織生產,安排裝船,報關制單等,以保證及時將符合信用證要求的各類單據交至福建農村信用社、農商銀行。福建農村信用社、農商銀行在仔細審核您交來的單據后,向開證行或指定銀行寄單。寄單后,福建農村信用社、農商銀行將根據信用證條款約定為您提供索匯、催收、查詢、交涉等一系列服務。
【適用范圍】
與境外進口商合作時間不長,對客戶信任度不高,需要通過銀行做為信用中介。
采用出口信用證方式結算,可以在銀行取得打包貸款、出口押匯、福費廷等貿易融資。
進口商所在國如實行外匯管制,開立信用證表明獲得監(jiān)管當局的許可,使您的收匯更有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