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云課堂 每月“紀”語]滅官燭看家書
文章作者:寧德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文章發(fā)布時間:2021年07月01日
據(jù)宋周紫芝《竹坡詩話》記載:北宋時期有位州官,為人極其廉潔。一天晚上,有人從京城送來一封上司的來信。他猜想這一定是朝廷有什么重要指示,馬上命令公差點上蠟燭閱讀。誰知讀了一半,他又命令把官家的蠟燭吹滅,把自己買來的蠟燭點上,繼續(xù)往下看。公差很納悶,難道官家買的蠟燭不及他自己出錢買的亮嗎?后來才知道,那封信有小半是關于他留在京城家屬的情況,他認為這是私事,不能點官家的蠟燭。在有些人看來,為了半封家書,竟然換燭再讀,實在有點“小題大做”。但正是這樣的小事,卻更能從細節(jié)上表現(xiàn)出一個人的品質,更足以讓當今存在公“話”私打、公車私用、公請私吃、公費私游等等凡此種種揩公家油的一些領導干部汗顏。